(双溪大年8日讯)涉及202名受害者,总额高达43万4250令吉的2016年小朝圣旅行团欺诈案,公司董事被控23项欺诈罪名全都成立,每项罪名被判最高10年监禁刑罚,即共被判230年监禁!

唯由于所有刑罚同步执行,因此被告只需监禁10年。 

被告是56岁的慕峇哈慕尼,来自瓜拉姆拉县美农。

此案的苦主安扎里是于2015年9月,在举办小朝圣和埃及旅行团时与被告接洽,虽然被告的旅行公司在2005年成立,但在事发之前已倒闭,但他并没有将此事告知安扎里。

93年开始办朝圣旅行团

被告向安扎里声称,自己从1993年就开始举办朝圣旅行团,因此安扎里就让被告安排订购机票,并分成多次向被告提供的6个银行户头,包括自己、妻子、自己的员工、妻子的员工和自己的其他公司的户头。安扎里在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28日之间,分成56次汇入总额43万4250令吉。

受害者包括96名埃及和小朝圣旅行团参与者,和108名只参与埃及旅行团者,安扎里是在2015年11月,把所有名单交给被告。

被告在2016年1月21日和26日,把所有的行程表和机票都过电邮交给安扎里,行程原定是在2016年1月29日和1月30日出发。

安扎里与所有202名参与者于出发日当天,在吉隆坡国际机场才发现被告所提供的行程和机票都不存在,他们于2016年1月30日,在双溪大年警察局报案。

被告从2018年起,在刑事法典420条文(欺诈)下被控23项罪名,在经历了4年的审讯后,双溪大年推事庭庭主阿里夫在今日判决被告所有23项控状成立,每项控状都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

被告辩护律师在闻判之后表明将会提出上诉,并提出保释和暂缓执行刑罚申请,被告过后获准在原本的8万令吉保释金,另外再增加8000令吉保释。(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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