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马新社讯)卫生部指出,任何食肆若在咖啡饮料中添加木炭是违反1985年食品条例,可被控上法庭。

卫生部文告说,任何售卖加炭咖啡的食肆业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即饮咖啡受1985年食品条例第269A条文监管,该条文只允许添加糖、 右旋糖( dekstrosa)、葡萄糖、蜂蜜、牛奶、奶精、其他获准的食品和调味料。木炭不属于食品范畴。”

卫生部是针对马新社于11月16日一篇报道指社交媒体近期热议一间餐厅提供加炭咖啡一事,向马新社这么说。

加炭咖啡或印尼烧炭咖啡(Kopi Joss)有独特味道,据说有助于排除体内毒素。不过,健康专家担心这饮料可能有致癌风险,长期频密饮用可能导致癌症或肠道阻塞等不良后果。

卫生部指出,直接加入咖啡的热炭与活性炭不同,经常在食品业使用,因为它经过加工及纯化,因此可以安全使用。

“不过网络疯传直接在咖啡加入的热炭就无法确认是否正确加工或安全使用或饮用,可能存有其他外来或有毒元素。

“作为监督措施,卫生部一旦掌握提供加炭咖啡的餐厅完整资料后,将展开调查。”

卫生部呼吁民众若怀疑任何食肆没有遵守1983年食品法令及相关条例,可向邻近县及州卫生局投报,或联络卫生部官网(http://moh.spab.gov.my)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品质组(BKKM)面子书专页(www.facebook.com/bkkmhq)。

此外,卫生部建议民众选择干净餐厅,特别是已获得卫生部颁发“干净、健康及安全”(BeSS)的食肆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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